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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蓓、贾留全 | 沈从文小说语言风格的英译再现——美国翻译家、汉学家金介甫教授访谈录

张蓓、贾留全 外国语文研究
2024-09-03
作者简介

张蓓,博士,南京医科大学英语系讲师,浙江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中国现代小说的英译研究。贾留全,硕士,南京医科大学英语系讲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小说的英译研究。



内容摘要:在中国现代文坛,沈从文小说的语言风格独树一帜,沈从文因此享誉世界,却也因此被认定为汉语世界最难翻译的小说家之一。金介甫(Jeffrey C. Kinkley)是美国著名的沈从文研究专家,也是沈从文小说的主要英译者,对沈从文小说的英译有着丰富经验和独到见解。笔者从沈从文被英译的小说中挑选出偏离语言常规的六种变异修辞现象作为沈从文小说语言风格英译再现的考察参数,在访谈中,就其翻译策略与再现效果逐一与金介甫教授展开深入探讨。金介甫教授指出:对于英语母语译者而言,变异修辞手法的识别与再现难度较大,但依然应当努力尝试去实现,然而当风格再现这一目标与译文的流畅性与自然度以及文学性发生冲突时,则不应以牺牲后者为代价保全前者。

关键词:沈从文小说;语言风格;英译;金介甫;汉学家





      金介甫简介:金介甫(Jeffrey C. Kinkley),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圣若望大学(St. John’s University)历史系退休教授、波特兰州立大学(Portland State University)历史、世界语言与文学系礼任教授、著名汉学家、历史学家、沈从文研究专家、翻译家。金介甫教授于 1972 年开始研究沈从文,1977 年以题为《沈从文笔下的中国社会与文化》(“Shen Ts’ung-wen’s Vision of Republican China”)的学位论文获得哈佛大学博士学位,1987 年以该博士论文为基础,写成专著《沈从文传》(The Odyssey of Shen Congwen),该专著被王德威誉为“ 迄今为止,关于沈从文生平作品最好的英文著作”(王德威,《写实主义小说的虚构》 224)。除研究沈从文之外,他还积极向英语世界译介沈从文作品。1981 年与黄锦铭(Wong Kam-ming)合译《昆明冬景》,首次发表沈从文作品英译本。1995 年与其他几位译者分工翻译,经其统一编辑的沈从文作品英译选集《不完美的天堂》(Imperfect Paradise)问世。2009 年其独译的沈从文小说代表作《边城》(Border Town)诞生。金介甫教授是迄今为止英译沈从文作品数量最多的译者。








      张蓓(以下简称张):文学文体学将 “ 风格” 定义为“ 对常规的变异 ”(刘玉麟,《风格是常规的变异 ( 上 )》 8)。有这样一种观点:“ 每一位作家都在其创作过程中努力使自己的语言显示出超乎寻常的风格特点。超乎寻常才能引入入胜;超乎寻常才能体现风格 ”(秦秀白,《英诗学习指南》 导读 F29)。您怎样看待这个观点?


      金介甫(以下简称金):这个观点很有趣,但问题是,文体学意义上的 “ 常规 ”(“norm”)应该如何界定?我们知道,在文学作品中,特定的语言表达旨在传递特定的思想,然而同一种思想往往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而每种表达方式都可能被视为常规语言表达。


      很显然,“ 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努力突破语言常规 ” 这一说法只适用于现代文学。历史上曾经有多个时期,作家(或民谣歌手)都乐于或希望说古代先贤之语、上帝之言。在我看来,作家的创作目标一般而言都是实现文字的不朽。换言之,他们希望自己的作品在读者或者听众心目中拥有持久的生命力,即便不能实现永恒,也希望能够延续数百年之久。有趣的是,既然我们现在探讨的是翻译问题,我想,作家主要关注的是与他们说同一种语言的读者和听众,并不那么关心通过译文在外国读者的心目中实现作品的永恒。


      这也促使我开始思考从事文学作品翻译的译者主要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我想,他们首要关心的大概是他们的译文读起来或者听起来是否像翻译。如果确实像翻译,这将会是译者最大的失败。然而,学术界的译者还有更多考虑,他们要弄清楚原文晦涩之处的含义(尤其是在翻译古代宗教文本时更是如此),他们更加注重让译文读者理解原文,而不那么迫切地期待读者将译文作为文学作品来读。对于学人译者略显冗长的译文和他们的直译倾向,学者们通常会予以谅解。


      张:我从沈从文所有被英译的小说中找出了持续出现、突破语言表达常规且独具表现力的语言表达形式,即变异修辞现象作为沈从文小说的语言风格手段。考虑到译文的可比性问题,我进一步从中筛选出六种在不同英译本之间翻译策略存在一定差异的变异修辞现象,在逐一考察其英译再现情况的基础上对沈从文小说语言风格的整体再现情况作出评价。这六种变异修辞现象包括 “ 超常搭配”“ 同词相应”“ 乡土语言”“ 叙事语言中的押韵现象 ”“ 比喻 ” 和 “ 飞白 ”。《边城》中有这样一个包含 “ 超常搭配 ” 的例句:“ 一个微笑在脸上漾开 ”。我们通常说 “ 脸上露出微笑 ”,说 “ 水波荡漾 ”,但几乎从来不把 “ 微笑 ” 与 “ 漾开 ” 搭配在一起使用。您怎样看待这种变异修辞现象?


      金:对这种修辞现象的探讨存在一个有趣的技术难题。“ 我们通常说 ” 这一表达大概指的是普通话用法,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从你的听读过程中学到 的“ 普通话” 的文学性用法(literary “Mandarin” usage)。但 1930 年代的中国人通常怎么说?这是个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可能得指明是哪些中国人,来自于中国哪些地 区的中国人。现在想想,我认为沈从文当时的读者大概多来自于上海及其他沿海大城市, 还有一些大学生。在那个年代,沈从文、鲁迅以及他们同时代的作家实际上是在创造 普通话的文学语言(literary Mandarin),而这种语言在 1910 年代之前是不完全存在的。他们在创造这种语言时,拥有极大的自由度去创造性地使用语言。但是,正如你说, 他们也可能选择一些不仅让读者觉得有创意还十分奇特的用词,这些词可能会让读者 略感惊讶,并在此作片刻停留,沈从文想必也是希望并且乐于制造奇特的语言表达方式的。


      这种对于沈从文风格的分析方法于我而言是极有价值的,我几乎从未在任何学术文献中见到过!很多时候,你都在分析沈从文小说中语言运用的精妙之处,这当中有许多现象是我之前没有注意到的,其他母语并非汉语的人士很可能也没有注意到。这对于深化沈从文语言风格研究大有裨益。我不知道文学批评家(而不是翻译研究者) 是否对此展开过如此深入的研究。就翻译而言,我想,即便译者察觉到了这些偏离语言标准用法的语言变异现象(我不包括在内),通常情况下也很难在翻译中将其再现。即便他们尝试再现,也可能会使译文显得突兀,缺乏文学性,与沈从文的创作意图或者译文读者的品味不符。


      我们不妨把这个句子翻译成 “a smile rippled across his face”,这种表达形式在英语中是可以接受的,而且还有点儿与众不同,会让译文读者觉得非常有创意,但又不至于新奇到让读者觉得突兀的地步。这样翻译正好再现了原文中 “ 漾 ” 字的用法。但这样翻译还是存在一个问题:这种表达形式会在英语读者心中产生怎样的效果?很可能与沈从文当时的用意是不一样的(尽管我们现在已经无从了解他当时在选择使用“ 漾 ” 字时是如何考虑的了。他还有没有可能取的是“ 漾 ” 字 “ 液体太满而向外流” 的意思, 我们也不得而知。)


      张:我怀疑译者(甚至包括汉语母语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是否真正注意到了 “ 超常搭配 ” 这一修辞手法在沈从文小说中反复出现。


      金:的确如此,而且我认为除了译者之外,读者大多也都忽视了这种搭配。遗憾的是, “ 搭配 ”(“collocation”)这个词在英语中不太常见,我还特地查了一下。我有个疑问:汉语中所说的词(word)到底指的是什么?大多数汉语词都是双音节词,比如 “ 漾开 ” 和 “ 荡漾 ”,组成这些双音节词的其实是词素(音节,或者汉字),而不是词。“yang” 和 “kai” 只是两个音节,是词的组成部分,尽管把它们写成汉字各有各的意思,但它们实际上都是词素。“ 微笑漾开 ” 则是由两个双音节词构成的搭配,这种搭配按照当今汉语的搭配习惯来看是不同寻常的。


      张:通过对沈从文小说中众多超常搭配的译例进行分析,我发现译者大多倾向于将这些看似怪异实则巧妙的搭配用地道的英语进行正常化处理,这样一来,沈从文在词语搭配形式上的别出心裁就无法体现出来了。


      金:的确如此。对于从事文学翻译的译者而言,他们的第一使命就是让译文读起来不像译文,而像是自然流畅的原创作品。把你之前提到的 “ 一个微笑在脸上漾开 ” 译为 “a smile rippled across his face” 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译文读者不大可能说:“ 这是翻译过来的句子,为什么译者要用这种蹩脚英语来折磨我们?”


      张:您认为英译者是否有可能再现超常搭配?有没有可能让译文读者在感受到译文表达方式新奇巧妙的同时又不至于觉得译文费解呢?您在翻译超常搭配时思维过程是怎样的?对于超常搭配,您有没有一贯坚持的翻译策略?


      金:我不得不承认,有许多超常搭配是我在翻译时没有注意到的,因为我并不是 汉语母语译者。有时候我能看出一些我自认为独出心裁的汉语表达方式,有时候也能 想到办法将其再现,同时还不至于让译文读者觉得突兀(distracting)(有些读者可能 会对此持反对意见,尤其是当我尝试保留押韵现象时译文最终可能还是让读者觉得可 笑)。我无法判断沈从文的一些语言表达方式对于 1930 年代的中国读者而言是否新奇, 当然我也完全有理由说,在当时,几乎沈从文的所有读者都觉得他的小说与众不同。即使是在 1960 年代,我碰到许多非常博学的中文系老教授,他们依然声称用白话文写的任何东西都不能算作文学,只有用文言文创作的诗歌和散文(prose)才能算作真正的文学。对于他们而言,鲁迅、沈从文等作家的作品根本不配叫做文学。曹雪芹的作品呢?当然也不是。


      张:在乡土语言的英译再现方面,我主要从 “ 方言詈辞 ” 和 “ 地方俗语 ” 两方面进行考察。就 “ 方言詈辞 ” 而言,即便是汉语母语人士,如果没有在湘西常年生活的经历,恐怕也无法准确把握具有相近含义和语用功能的湘西方言詈辞与普通话詈辞之间到底存在何种微妙差异。您作为一位英语本土译者,是如何理解并翻译方言詈辞的呢?您曾经提到在翻译过程中有时会请教湘西本土人士(Kinkley, “English Translations” 48),方言詈辞也是您请教的内容之一吗?我记得糜华菱先生曾经提到为您解释过方言词汇(张晓眉,《糜华菱先生专访》 89)。


      金:我在翻译中遇到晦涩难懂的表达时,有时会请教糜华菱先生。此外,因特网 也能给我帮上大忙。我认为理解方言词语的过程同理解普通话词语以及其他语言的词 语是一样的。你要尽量去理解这些词对于当地人或者本土人士而言的所有丰富内涵。对于詈辞而言,通常你至少需要理解两方面内容:1. 字面意思(这一点是很容易做到的);2. 该詈辞的粗俗性到底体现在哪里?该詈辞有没有其他隐含意义,或者有没有指涉其他词?可能还存在第 3 步,那就是了解异域文化。例如,为什么在中文中骂别人的祖先不好?在英文中这样骂也不好,但是我们还是无法理解既然有活人可以骂为什么非得骂死人呢?


      张:您有没有想过用不规范的拼写方式或者英语俚语来翻译方言詈辞以突出詈辞的地域特色?您在翻译方言詈辞时是否会考虑詈辞的译文要与詈骂者的年龄、性别、职业、性格特征等因素相符?


      金:我想,目前大概还没有人能够想出将汉语方言译成英语的好方法。如果小说人物说的话表明他们没有受过良好教育,有时候可以通过插入单词或者语法错误的方式来再现他们的受教育程度。但是如果用美国或者英国方言来翻译汉语方言,恐怕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让译文读者觉得做作,翻译腔明显。


      很久以前,我在一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的译文中看到译者将“ 王八蛋” 译成了“son of a turtle”,这真是个妙译,比直译为 “turtle egg” 要好,因为英语中许多带有贬损意味的表达都是以 “son of a _” 打头的,无所谓你到底是谁 “ 儿子 ”,只要有人这样说你, 你就知道他是在骂你。英国人和美国人都很喜欢海龟(turtle),而且也不将它与 “ 戴绿帽子 ” 进行联想。但如果在英译中国小说中一个人物说某人是 “son of a turtle”,读者就知道他 / 她是在骂那个人。


      张:我们知道,地方俗语中常常蕴藏着丰富的文化意象。在大多数情况下,您都会将这些文化意象予以保留,但有时也会将其删除。您对于地方俗语中文化意象的取舍标准是什么?


      金:如果通过翻译能够保存一点儿地域文化特色,我就会选择保留。如果我想不到好的办法既不让译文显得突兀又不让译文产生不必要的滑稽效果,同时也不让译文失去文学性,我就会放弃,让它们遗失在翻译中。对于我打算保留的文化意象,如果它由一个汉语词构成,有时候我会给出两个英语单词,中间用逗号隔开,因为我们在 英语行文中有时候就这样做,例如 “He was a rat, a weasel”。有时候我会先用拼音音译, 然后再用英语解释,例如 “They are baba, biscuits made of corn and rice.”。通过这种方式, 译文读者能够学到一个在英语中没有对等语的中国词汇 “baba”。但这里还是存在一个问题:“biscuits” 在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中含义不同,被英国人称作 “biscuits” 的东西却被美国人称作 “cookies”。


      张:沈从文小说中有许多地方俗语都是押韵的。大多数情况下您都会将押韵现象予以再现。您曾经提到,您在翻译过程中会尽可能将沈从文小说的方方面面都进行完整再现,而不会删除任何内容(Kinkley, “English Translations” 48)。这种翻译倾向除了适用于文化元素(47)的翻译之外,是否也同样适用于韵律及沈从文小说其他语言风格特征的翻译?


      金:押韵的地方俗语即便在汉语原文中也常常带有些许幽默意味或者怀疑口吻, 因此将它们翻译成押韵的英文(用韵形式势必会变得自由一些)可能也会带有幽默意味, 甚至会略显荒谬,不过押韵现象的再现足以让译文读者明白韵体诗和打油诗首要关注 的就是押韵,即便用韵会影响语义的明晰性,听众也只能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去弄明白 俗语的真正内涵。


      是的,一般而言,我倾向于采取一种无所不包(all-inclusive)的翻译策略,这种翻译倾向同样适用于押韵现象的再现。


      张:有些地方俗语比如 “ 牛肉炒韭菜,各人心里爱 ” 在沈从文不同小说中反复出现, 您却总是给出不同的译文。为什么您不采用同一种译文呢?


      金:如果同一部作品中出现的同一个地方俗语我却采用了不同的译文,那很可能是由于我的粗心所致。既然对于一个俗语而言永远不存在完全正确的译文,那么在后来的译文中我想出的译法可能比先前在不同小说的译文中所想出的译法更好。读者可以自行判断哪种译文更加准确。


      张:在沈从文小说中,同一个词或词素在一句话或者相连的语句中常常重复出现, 前后呼应,紧相配合,这既是一种变异性修辞手段,也是一种用于建立句际关联的内在衔接手段。例如《贵生》中的一句:“ 我们五爷花姑娘弄不了他的钱,花骨头可迷住了他 ”,此句中 “ 花 ” 这一词素反复出现,构成同词相应的修辞手法。根据我对于 “ 同词相应 ” 这一修辞手法译例的分析,我发现译者们普遍只传递了构成呼应关系的词或词素的语义,并没有再现用词上的呼应性,但您是例外。在大多数情况下,您或通过单词或短语的重复或者通过呼应方式的重造再现了原文中 “ 同词相应 ” 的修辞效果。您当时是否已经注意到了这种修辞手法在沈从文小说中频繁出现?对于这一修辞手法的语言表达形式和修辞功能是否有必要再现,您有什么取舍标准吗?


      金:对于和我一样母语并非汉语的读者来说,这种重复现象相对于其他修辞手法 而言是比较容易察觉的。如果原文中说话人故意玩文字游戏,译者就应格外注意并将 其再现。译文可能会带有幽默效果,但这种幽默效果是有意追求的结果,不是无心之举,也不属于那种看似做作的重复。


      张:一般而言,现代小说中的叙述性语言和人物语言都很少押韵,但沈从文小说却是例外。他是不是受到了古代韵文的影响?


      金:在我看来,这大概不是他有意模仿文言韵文写作的结果,因为他希望中国文学能够彻底摆脱旧文学的藩篱。此外,沈从文阅读过大量古文,除了古代韵文之外还包括文言散文和古代通俗小说,这些都可能对他的创作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他还有可能从比他拥有更高的古典文学素养的作家创作的 “ 新文学 ” 作品中所出现的古典文学元素中吸取了养分。


      张:叙述性语言和人物语言中的押韵现象不太容易察觉。大多数译者都只传递了押韵句的语义信息,没有再现押韵现象。您认为是否应该在翻译中再现或者再造这种押韵现象?


      金:如果押韵现象比较明显,而且在中文原文中较为自然,无做作之嫌,那么在英文中若能尝试将其再现会是非常好的一种做法,但前提是英语译文也应该同样自然, 或者能让译文读者明显感觉到作者是出于调侃目的才故意用韵的。


      张:沈从文小说比喻新奇,主要包括两种类型:“A 像 B,C” 型比喻和联喻。《雪晴》中有一个 “A 像B,C” 型比喻的例子:“ 面前的火炬照着我,不用担心会滑滚到雪中, 老太太白发上那朵大红山茶花,恰如另外一个火炬,照着我回想起三十年前老一派贤 惠能勤一家之主的种种,……”。在该句中,“ 大红山茶花” 是本体A,“ 恰如” 是喻词, “ 另外一个火炬 ” 是喻体 B,由于本体 “ 山茶花 ” 和喻体 “ 火炬 ” 之间的特征联想度较低,必须对二者的相似性进行补充说明,这正是延体 C“ 照着我回想……种种 ” 的功能,其中 “ 照着 ” 是延伸主词,它与喻体构成常规搭配,与本体构成超常搭配。通过全面分析沈从文小说中此类比喻的译文,我发现最大的问题在于延伸主词的英译。例 如戴乃迭将上例译为“…the scarlet camellia in the old lady’s white hair was just like another torch, reminding me of my grandmother’s generation who, thirty years before, had been such excellent housewives”(Shen, “After Snow” 7),延伸主词 “ 照着 ” 的译文 “remind” 无法有效解释译文中用于作比的本体和喻体事物之间的关联性,导致比喻难以成立。您 在翻译此类比喻时有没有对延伸主词予以特别关注?


      金:我认为戴乃迭对于 “ 照着 ” 的翻译不能算作误译,而是一种意译。对于这个例子的翻译,很难为 “ 照 ” 找到一个合适的英文单词让它既能够与本体搭配又能够与喻体搭配,但还是有可能做到的,而且还能够让译文不至于做作,不过我目前还没有 想到好的译法。我想大多数译者都会注意保留沈从文创造的两个 “ 白中带红 ”(“red amidst white”)的意象 —— 白雪中的火炬和白发中的大红山茶花。从整体上看,我认为戴乃迭翻译的沈从文小说都是非常优秀的。我常常看到后来译者纠正前人译者的错 误或者填补前人译者的空白。以《边城》为例,就是由戴乃迭纠正了前人译本中的一 些错误。我认为戴乃迭译文美中不足之处在于不够灵活,有点儿乏味,有些呆板。当然, 她的《边城》译文中最突兀的地方是她用了一般现在时来翻译,这实在是太罕见了。戴乃迭是沈从文的朋友,而且我也见过她,当时却从未想过去问问戴乃迭:“ 你的许多译文都归到了你和杨宪益的名下,《边城》的英译杨宪益参与了吗?如果他没有参与, 是出于什么原因?” 戴乃迭的译文有时候缺乏一点儿生气(lifelessness),但是没有人的译文是完美的,可能客观的旁观者(英语本土人士)会认为她的译文比我的译文更具有可读性。


      张:沈从文小说另有一种特殊比喻 —— 联喻,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依存的比喻连接成整体而构成的比喻群。联喻中的本体之间、喻体之间都存在某种关联,而且前后比喻互为条件。比如《萧萧》中前文先把萧萧比作蓖麻:“ 萧萧嫁过了门,做了拳头大的丈夫小媳妇,一切并不比先前受苦,这只看她一年来身体发育就可明白。风里雨里过日子,像一株长在园角落不为人注意的蓖麻,大枝大叶,日增茂盛。” 后文把萧萧的婆婆比作剪子,“ 把凡是给萧萧暴长的机会都剪去了”。“ 萧萧- 蓖麻” 比喻是“ 婆婆 - 剪子 ” 比喻成立的前提,二者构成了联喻。您认为联喻这一修辞方式是否有必要予以保留?


      金:当然,如果有可能的话应该把联喻保留下来,这样就能够保留一些原文特色了。至于怎样保留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张:沈从文小说中的 “ 飞白 ” 一般都是用于揭示乡下人对于城市文明的无知和城乡文化的隔阂。比如乡下人将 “ 暑假 ” 说成 “ 水假 ”,将 “ 照 X 光 ” 说成 “ 照什么 ‘ 挨挨试试 ’ 光 ”。您认为是否有必要保留飞白修辞手法?


      金:沈从文小说中这类表达揭示了乡下人对于代表城市文明的新事物的印象,或者说沈从文希望传递给读者的一种印象。我把 “ 挨挨试试光 ” 翻译成了 “hex rays”,因为 “hex” 与字母 “x” 发音相似,而且 “hex”(魔法、妖法)在我们的文化中与魔法和迷信有关,因而也能体现出农民于科学和新生事物的负面态度。总而言之,如果译者能够再现沈从文小说某些方面的风格特征,那就应该尽力去再现,只是难度确实很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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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蓓、贾留全,沈从文小说语言风格的英译再现——美国翻译家、汉学家金介甫教授访谈录,《外国语文研究》2022年第4期。为适应微信风格,删除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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